雖是法學教授,有著深厚的理論功底,但對每一次涉及立法的審議,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王明雯都不做無準備的發言,開長灘島會前必定要做深入的調研和思考。她嚴格要求自己:“珍惜每一次‘為民代言’的機會,爭取每一次發言都能提高審議質量。”(2月26日《人民日報》)
  今年全國兩會召開在即,給兩會帶去最想說的話,也成了媒體爭相架設的通道和爭相報道的熱點。早前還有媒體會前開辦“民間辯場”欄目,面向社會徵集辯論議題,並就民生、時事熱點話題進行辯論,然後請當地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將民間心聲帶往汽車借款北京,傳遞給最高決策機構。這些方式,體現了媒體的擔當。
  作為人大代表,有代表人民的景觀設計責任;或者說代表人民,就是人大代表的“天職”。一個當選的人大代表,倘若在任期內不為人民發聲,不珍惜法律賦予的話語權,不讓好聲音接二連三奏出和鳴,那就不僅辜負了人大代表的使命,還讓一頂華彩四射的桂冠,頓時失去了耀眼的光輝。
  那麼,什麼是盡職盡責的表現呢?在我看來,能夠反映人民意願、代表人民利益,為國家強盛人民幸福帶來實實在在利好的議案提案、意見建議,就mSATA是盡職和盡責。就像王明雯當選為上一屆全國人大代表5年期間,提交議案12件、建議25份,3次被指名在四川代表團全團會議上發言。2013年再次當選全國人大代表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民族委員會委員後,她又帶來議案2件、建議6份。這就是我們希望看到的現象,也是我們樂於聽到的聲音。
  當然,“好聲音”不可能隨意發出,它至少需要三個前提。一是責任意識,知道自己是人民的代表,擔負著人民的重托;不能屍位素餐不盡職守,白白瞎了代表資源。二是扎實調研,深入實際化療飲食原則深入一線,向群眾、專家征求意見;並且精心準備,把調研得來的素材思考上升到更高的層次。三是下真功夫,就像王明雯為了拿出高質量的議案和建議,白天開會,晚上加班查資料、寫文本,每晚睡眠不足5個小時,短短半個月,人整整瘦了5斤。沒有這種精神準備和身體力行,就不是合格的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發出好聲音,也是不可能的。
  和王明雯相比,有些政協委員甘當“啞巴委員”,人大代表甘當“空掛代表”。究其原因,在於他們有一個錯誤的認知,以為發言就是“添亂”、堅持就是“迂腐”。為什麼有的委員任期內一件提案不提,開會時也不發言;有的人大代表甘做擺設,圖的是一頂帽子、一道光環,就在於思想深處的偏見,或者不具備代表、委員的能力。至於有的人通過賄選獲得代表、委員資格,那就不要指望他們履行職責,他們不把大會導向歧途,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
  兩會即將召開,惟願我們的代表委員,真正擔起神聖的擔子,真正履行法定的責任。珍惜話語權,多發好聲音。不讓每年兩會僅是一個標識,或者一個符號;真正成為共商國是的平臺,真正成為人民決策的機構。
  文/雷鐘哲  (原標題:代表人民是人民代表的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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