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4日電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23日閉幕,發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被海外媒體解讀為依法治國“升級版”方案。在外媒看來,這份《決定》將為未來五到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中國建設法治國家描繪出新的路線圖。尤為重要的是,用法律制度手段制約“公權力”,是中國依法治國打造良政善治的核心。
  “依法治國”方針升級2.0版
  23日閉幕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對此,新加坡《聯合早報》指出,公報提及“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16字方針,可視為現任中共領導層按照“依法治國”施政理念提出的2.0版,涵蓋了執政黨進一步加強司法獨立的邏輯思路。
  英國廣播公司的報道說,四中全會發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被稱為依法治國“升級版”方案。這份《決定》將為未來五到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中國建設法治國家描繪出新的路線圖。
  美國《紐約時報》分析稱,儘管公報沒有涉及過多細節,但是中國執政黨努力以更為公正和法治的方式解決法律紛爭和案件的姿態,可能會帶來廣泛的影響力,讓中國的法律體系更為有序。
  路透社則刊文認為,“法治中國”迎來頂層設計,而從“摸石頭過河”,轉向基於法制和規則行事。
  文章稱,以法制替代人治,重塑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營造透明有序、公平正義的市場環境才是確保公平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最佳途徑。從“摸石頭過河”,轉向基於法制和規則行事,將有助於中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用法律制約公權力
  不少外媒認為,四中全會公報的最大亮點,莫過於賦予司法系統更大的權力。路透社報道稱,中國政府正在推進的政經改革及反腐已進入攻堅階段,四中全會劍指“權大於法”這一公權力痼疾,為進一步深化改革踢開絆腳石。報道指出,儘管中央政府力推改革反腐,並大刀闊斧簡政放權,一年多來已下放逾600多項管理權限,但要打破公權濫用的習慣勢力,更需要從法律制度上安排和保障。
  路透社稱,正如中國總理李克強所言: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對於私權利,法律沒有禁止的都是自由的;對於公權力來說,法沒有授權的都是禁止的。而用法律制度手段制約“公權力”,則是中國依法治國打造良政善治的核心。
  美國《華爾街日報》註意到,公報稱將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分析師認為,中共決定召開一次重點討論法律問題的中央全會,這反映出黨內人士已經意識到有必要建立現代化法律體系,來公平、權威地解決爭端。
  《華爾街日報》還認為,公報列出加強司法獨立的舉措主要分兩大方面,一是司法體制的改革,如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另一方面則提出如何加強權力監督,預防“一把手”干預司法,這包括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等。
  日本《外交家》雜誌的報道說,外界從此次全會的公報中可以瞭解到,中央將採取行動降低地方官員對法律體系的控制;其次,中共承諾將提高政府施政的透明度,加大對官員的問責力度。
  《外交家》稱,增加施政透明度和官員問責度都符合習近平加強黨和人民群眾聯繫的努力。四中全會公報特別呼籲在確保中國的憲法得到遵守方面,要讓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常務委員會發揮更大作用。
  英國廣播公司則說,比較引人關註的是改進司法職權的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聯合早報》指出,若按照四中全會公報提出的相關意見來落實,中國的法治還是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但未來難點可能還是在於怎麼落實。比如,官員多年養成“老爺作風”,不受法律管束;既得利益集團壟斷資源對法治的破壞等,都是司法改革施政實際過程中將面對的問題。(完)  (原標題:外媒析四中全會:用法律制約公權力 打造良政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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